靈魂覺醒與生命體驗(系列文章)
這一篇我們來討論「創造」與「顯化」,有些人想要很多的金錢,有些人想要一輛車,有些人想要一段美好的關係,有些人想要事業上的成功。
當然,還有很多很多,是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可以創造的。如果你了解「創造」的原理,是不是就可以隨心所欲的「顯化」你想要的體驗了呢?因此,我們就開始吧。
創造與創造者的基本觀念
在本篇中談論「創造」,會討論到兩種角色:「創造者」及「體驗者」。
「創造者」就是去「創造」與「顯化」的那一位;而「體驗者」就是去接收「創造者」所顯化的禮物的那一位。
這兩位都是你。「體驗者」就是具有肉身的你,而「創造者」就是你的靈性、具有創造力的那個部分。當這兩位很協調的互相配合,創造的進行就會很順利。
對於「體驗者」來說,「創造」與「顯化」就像是用魔法變出你想要的東西。「創造」是魔法,而「顯化」是東西被你變出來。而本篇將著重在「創造者」的角度,來討論「創造」與「顯化」。
從根本上來說,「創造」與「顯化」是神在做的事,因為神是世界的「創造者」。
那麼,你是神嗎?或者,你想走神(創造)的道路嗎?
(不管你回答Yes或No,都沒有對神不敬的意思,不需要擔心。事實上,神就像你的父母一樣,希望你給他一個擁抱,而不是向他下跪。)
先前我們談論過集體意識的觀念,
神是世界的集體意識,所以有很大的創造力。(在「楓之谷」遊戲中,世界的創造者被稱為「超越者」)
但是,你也是集體意識,你由身、心、靈組成(你也可以說,由細胞組成),所以你跟神在本質上並沒有不同。
只要了解「創造」與「顯化」的原理,你當然也可以創造出你想要的體驗。
在「駭客任務1」中,先知 (The Oracle)告訴救世主尼歐說:「當救世主就像談戀愛一樣,沒有人能告訴你你戀愛了,但你就是知道,全身上下都知道。(Being the one is just like being in love. No one needs to tell you you are in love, you just know it, through and through. Balls to bones.)」